家政服务员理赔制度
供稿人:
供稿时间:2016-11-10
为了保障聘用我公司月嫂、保姆和钟点工的客户的合法权益,特制定以下理赔制度
1、凡在我公司雇佣家政服务员的客户,人身和财产安全因我公司的服务人员的过错而造成损失。
2、在合同有效期内,因我公司的家政人员失职、疏忽、操作失误、冲突处置不当等原因所造成的客户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承担相应比例的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情况不负责任:
1、被客户要求做合同规定以外的服务所造成的一起损失。
2、本公司员工被要求超个人能力范围的服务所造成的损失。
3、本公司员工被要求超工作时限服务所造成的损失。
4、本公司员工被要求违反本公司技术标准服务所造成的损失。
5、因为原有设备问题造成操作危害,所造成的损失。
6、因为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失。
7、因为客户保护现场不力及事故后破坏现场所造成的责任无法认定的损失。
8、损害事件发生后客户必须保护好现场并第一时间内通知本公司,本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相应保险公司,并与保险公司现场勘验人员一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取证依据事故责任情况和损失情况,可当场协商解决。协商失败即可通过市总工会和谐家政和崆峒区仲裁机构或本辖区法院认定责任和裁定赔偿数额。
9、赔偿金商定或裁定后从次日起,客户可在15日内领取赔偿金。